canory 发表于 2007-5-2 02:08   全显示 1楼
理论上,那两个条件是“或”关系,不是“和”关系。

也就是说,犯了其中一个条件就中枪,咔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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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ry 发表于 2007-5-2 08:28   全显示 2楼
“我很喜欢楼主所发的图”,看来写够10个字不难吧。呵呵。

感觉上这次是大家对版规的理解不一样而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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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nory 发表于 2007-5-2 10:53   全显示 3楼

回复 #14 古天影龙 的帖子

http://sis.06image.com/forum/viewthread.php?tid=479080&page=1

试试这个链接,换了一个域名给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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